3月2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开征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一是明确全民阅读工作职责。《条例》明确,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其他部门团体各司其职,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实施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标准规划布局全民阅读设施,创造良好阅读环境,完善阅读服务体系,提高阅读服务效能。
二是实施全民阅读促进战略。《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全民阅读促进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进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少年儿童阅读方案、乡村阅读计划,同时鼓励阅读消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在政策制度顶层推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长期深入开展。
三是提高全民阅读推广效能。支持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文化底蕴、利于文明交流互鉴的阅读活动,将每年4月第四周作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建设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各类阅读场所经常性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新闻媒体强化全民阅读宣传。《条例》提出,做好阅读推荐工作,支持全民阅读推广队伍建设,成立全民阅读促进领域的社会组织,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的开发与应用,多层面多维度强化阅读推广。
四是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条例》对提高阅读服务提出了政策举措,包括加强全民阅读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全民阅读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提供阅读服务等。《条例》提出,实体书店应改进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五是加强重点人群阅读保障。《条例》明确,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注重保障未成年人等群体的阅读需求,从不同人群和不同区域,提出了推广阶梯阅读、开展阅读辅导、提供阅读指导、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针对性保障措施。